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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友情》以為置身劇外,原來在釜底。


  她或許說不上明豔、清麗、嫵媚,但那雙如秋月、似明星的眼波,卻足以談笑風生間,勾魂奪愛,俘虜無數男兒、收編整隊馱獸。
  她想讓周遭的男子喜歡她、追求她,應該只是她個人的興趣,即使是不符合她條件的男子,她仍然會因材發功,想讓電波範圍內所及的男子喜歡她、追求她。 
  她要建立的,或許不是雙向的情感交流。她想打造的,是眾男所追捧的,那個指名度第一的排序。
  她玩弄男子感情,毫無負擔。
   或許是證明自己的魅力,也許只想有人愛,也有可能,只是因為寂寞,在形單影隻的月光夜,舉起空杯,迎向明月,任由月光傾注一夜的清寥。
  然而,這些,我都不會知道,也毋須明瞭。
  
  那時候,我只是單純為她的名氣感到開心,在她分享的故事中感受人性的光暗晦明,聆聽著男子們的情感轉移、彼此間如何角力,還有最後因愛情而背離友情的每一個章節。
  我在搖滾區,人畜無害的,當著一個看戲的傻子。劇本的編排,角色如何詮釋,我只是像個旁觀者撫掌笑著,聽著她如何自導自演,詳述實例、技巧,如何撒網拋勾,如何一步步將魚群包圍捕捉,或極具技巧性地釣起。
  值此之際,劇裡的道德是不適用的,我關注的是每段曖昧的起承轉合,在愛情為主體的故事裡,拋卻所有現實的瑣瑣碎碎,我就只是聽故事的人。不同的是,我多了導演剪接版,導演隨著劇情推展,適時恰到好處的揭露布局手法。
  我喜愛這種實境秀似的表演,我只是為導演「時間管理」手法而驚奇的觀眾。

  「我會不會造成我們的困擾?」不像是確認,她曾經問過。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我們沒有互相喜歡,應該就不會輕易被旁人左右。」 我毫無遲疑,因為哪怕是瞬間的心動,我全然不曾有過。
  這樣的坦白,是我自認戲迷與導演最有禮貌的距離。
  顏值高不一定就喜歡,喜歡也不代表就要追求。導演或許有著高顏值,但不表示所有人就必然會喜歡高顏值女子。高顏值只是一種賞心悅目,美好的事物不一定要喜歡,隔著不尷尬的距離欣賞,早已足夠。

  我也一直以為置身劇外,直到發覺她並非無為而治,而是如此地刻意為之,意欲將我寫進她的劇裡。
  或許有這種可能,她始終懷疑我對她有好感,臨時起意要讓我喜歡上她,繼續著撒網放線的那一套。這樣的舉措,不是一種曖昧,而是一種自我感覺良好的錯覺。只是,早已耳熟能詳的犯案手法,如今施諸於我身,三分傻眼,七分無言,有一種是她在裝肖為的感覺。
  也或許,坦白不諱的言語,我以為的「互不喜歡」反而激起她的莫名鬥志,讓她瞬間切換等級,破格讓我這個戲迷躍上舞台,成為她短暫對手戲的一塊雜魚,化身為她的蒐集品之一。
  唯一不可能的是她喜歡我。一來我不值得,再者我又憑什麼?
  她的捉魚SOP,我瞭若指掌,每一吋放長的線,每一著緊縮的網,一切都在我的眼底,讓我既矇且疑惑,她想讓我喜歡上她,可是這不科學啊!她喜不喜歡我,我無法求證,但是我對她沒有男女之情,這我自己相當能夠確定。  
  那一瞬間,驀然明白,她已不是真心要跟我當好朋友, 她把我當成試驗對象,施加手法似乎是希望我喜歡上她,讓我跟著劇情走上一段。
  以為置身劇外,沒料到在她算計裡,我只是釜底游魚。
  那道足以保持舒服愜意的天塹,竟在一夕之間被無良砂石業者抹平。
  感到無法言喻的挫敗,更難過的是失去一個重要的好朋友。

  愛情與親情的額度,我已用罄。
  除了真摯的友情,其他什麼的,請都不要給我。
  是重申,也是無奈地將她從友誼欄淡去。
  我不氣餒,還是相信存在純粹清淨的友情。(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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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記:
  本文純屬虛構,與真實人物、事件、團體無關。
  前文詳見:https://erever.pixnet.net/blog/post/6328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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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村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