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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出韓國》入出境韓國攜帶物品注意事項


一、前言

  每個國家規定入境可以犧帶的物品及限制不同,本文整理入出境韓國攜帶物品注意事項。



(一)參考

  駐台北韓國代表部
  關稅廳:http://english.customs.go.kr 
  仁川國際機場:http://www.airport.kr/eng
  農林水產檢疫審查本部:http://www.qia.go.kr (韓) 
  動物檢疫:http://www.nvrqs.go.kr/eng/index.asp (英韓)
  植物檢疫:http://www.npqs.go.kr/homepage/english (中英日韓)
  入境韓國小知識~(含行李與入境規定,及入境卡填寫教學等)




二、入出境韓國攜帶物品注意事項


(一)韓國入境「禁止」攜帶物品

1‧有礙韓國法律、公共治安、風俗習慣之書籍、圖片、影像、照片、雷射唱盤、CD、CD-ROM等物品。

2‧洩漏國家機密或挪用情報嫌疑之物品。

3‧偽造、仿造、假造之銀行貨幣票券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二)韓國入出境「限制」攜帶物品

1‧槍械、刀劍等武器類(包含模型及裝飾用)、爆裂物及有毒性物質。
  進口槍砲及軍需用品之旅客,務必獲得地方警察局廳長之認定同意方可攜帶。

2‧依據毒品管制法律規定,攜帶包含鴉片、古柯鹼在內之毒品、精神神經用藥劑及大麻草等相關物品,必須獲得保健福祉家族部長官之許可才能攜帶。

3‧根據野生動植物國際交易協定(CITES)中所示,瀕臨絕種危機及受保護野生動植物所製成之所有物品。
  例如:
 1.以老虎、豹、大象、駝鳥、鷹、貓頭鷹、眼鏡蛇、烏龜、鱷魚、鱘魚、珊瑚、蘭花、仙人掌、蘆薈等動植物所製成之有關標本、毛皮、象牙、皮包、皮夾及首飾品等。
 2.熊膽、麝香等動物中藥及醫藥品。
 3.木香、狗脊及天麻等製成之植物中藥及醫藥品。

4‧價值金額超過10,000美元以上的對外支付方式(本票、匯票、信用狀除外)、國內貨幣(韓元)及標示為韓元貨幣之旅行支票(出入境時需先主動向海關申報)。

5‧現金支票、銀行支票、郵政匯票等價值金額超過10,000美元以上,出入境時需先主動向海關申報。

6‧貴重金屬(日常生活中佩帶之金戒指、項鍊等除外)及證券(出入境限制物品)。

7‧文化財產物(出入境限制物品)。

8‧依據水產業法、水產動植物之移植許可規定中有列入之物品(出入境限制物品)。
  例如:1.可能造成韓國水力資源維持保護及無法確保是否有礙養殖用種苗疑慮之物品。2.被指定為天然紀念物之品種。

9‧ 廢棄物往返移動運輸及相關處理法律規定之物品及物質 (出入境限制物品)。

10‧ 植物、水果蔬菜類、農林產物 (出入境限制物品)。

11‧動物(包含肉、皮、毛)及畜產物(出入境限制物品)、寵物飼料。




(三)入境韓國,海關申報事項

  海關申報單請依實際情況填寫,一般遊客基本上不會超過免稅範圍,也不會攜帶違禁品,通常都勾選「否」即可。
  如有申報物品(例如超過免稅範圍等),請依申報單說明填寫。
  自行申報時,申報價格若非異常低價,就可直接認證並迅速通關。


1‧免稅範圍(旅客攜帶物品):

 1.入境韓國的外國旅客免稅範圍為每人免稅額度US$600以下。
  ※出境時,在免稅店購買限度為每人免稅額度US$3000以下。

 2.另外免稅項目為酒類1瓶(1ℓ以下, US$ 400以下)、香煙200支(雪茄50支, 其他250克)、香水60mℓ以內。因此,在免稅範圍內購買的酒類、香煙、香水等不包含在每人免稅額度US$600以內。
  另外,19歲以下未成年者禁止攜帶煙酒類入境(不能免稅)。


2‧外幣申告:
  外幣、韓元、支票等合計超過 US$10,000時,必須向海關申報。(超過1萬美金必須申報!
 ※韓國關稅廳(可切換成簡體中文瀏覽)


韓國-申報單01.png
→申報單。




(四)韓國入境「需檢疫」物品

  下列物品經檢驗後,可以攜帶進入韓國境內。

1‧活體動物(寵物等)、水產動物(魚類)、鮮肉、肉類(肉臟?)、火腿腸、午餐肉(這啥?)、奶酪等肉類加工品。

2‧土壤。

3‧鮮果:芒果、核桃、山參、松珥菌、橙子、櫻桃等。

4‧堅果。

5‧蔬菜。





三、行李規定(各國通用)


(一)隨身/手提行李

  一般來說,在航空公司規定的「手提行李」(小型登機箱,手提電腦等)以外,可以攜帶另外一件「隨身行李」(隨身腰包,小包包等)。
  「手提行李」的限重與大小必須參閱所訂的航空公司規定,有可能會不同。廉價航空在「手提行李」的規定與檢查會比一般傳統航空還要嚴格,若要搭乘廉航的話,請自行注意該航空公司的規定。



1‧「禁止」放入隨身、手提行李之物品,但可以託運

 1.刀類:
  例如水果刀,菜刀,剪刀、美工刀、瑞士刀等具有切割功能之器具,禁止攜帶登機。

 2.尖銳物品:
  例如弓箭、大型魚鉤、長度超過五公分之金屬釘、飛鏢、釘槍、金屬毛線針、醫療注射針頭等具有穿刺功能之器具,禁止攜帶登機。
  如有醫療需求要用到針頭,必須申報。

 3.棍棒、工具等:
  各種材質之棍棒、械鬥工具,以及螺絲起子、自拍桿、相機腳架等器具,禁止攜帶登機。
 ※摺疊式雨傘通常都可以攜帶登機,但建議像是武士刀傘、機關槍傘等特異造型者,放入託運行李比較不會造成困擾。

 4.液狀,膠狀,噴霧物品
  化妝水,沐浴乳等液狀,膠狀,噴霧物品若需要隨身攜帶,每件容量必須小於100ML,並全部放入可重覆使用的透明夾鏈袋中,總共不得超過1000ML。  
 ※請注意,一個150ML的罐子,即使裡面只剩下不到100ML的乳液,也禁止隨身攜帶。因為檢查時看的是每件的「容量」,而不是實際上剩下多少乳液。
 ※藥品基本上是可以隨身攜帶的,但若為液體藥品,記得要符合液狀物品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須要攜帶藥品,可以洽詢民航局,並攜帶醫師處方籤。


2‧「一定要」隨身攜帶(隨身行李)的物品,不可託運:
  「一定要」隨身攜帶(隨身行李)的物品,也就是說,這些物品禁止放入託運行李。

 1.特定電池類:
  備用電池,行動電源,鋰電池等務必隨身攜帶,這些物品禁止放入託運行李。
  但是,3A、4A電池可以放入託運行李。

 2.打火機:
  小型香煙打火機可隨身攜帶,但僅限一個,以個人使用為限。打火機禁止放入託運行李。

 

3‧下列物品不能託運,也不能攜帶登機。

 首先要特別注意,無論功能為何的噴霧罐只要500ML以上或瓶身有標示嚴禁火氣、高溫、擠壓等字樣,禁止託運、手提。

 1.炸藥、槍械武器、煙火和照明彈。
 2.保險箱、盒內含鋰電池或煙火產品。
 3.煤油、煤油爐、煤油電暖爐。
 4.壓縮氣體 (易燃、不可燃的或有毒的),例如:丁烷、丙烷、水中呼吸器氣瓶、打火機燃料或補充劑。
 5.氧化物,例如:漂白粉和過氧化物。
 6.易燃液體,例如:油漆和粘合劑。
 7.易燃固體,例如:安全火柴和易點燃的物品。
 8.行動抑制設備,例如:荳蔻香料或辣椒噴霧器等裝有刺激物質的設備。
 9.劇毒藥品,例如:砷、氰化物或殺蟲劑
 10.放射性物質。 
 11.腐蝕性物質,例如:水銀(可能包含在溫度計或血壓表中)、酸/鹼性濕電池
 12.其他任何物質,在飛行中可能造成危險的,例如:磁化、攻擊性或刺激性物質。



(二)託運行李
  行李的限重與大小和件數,請參閱所訂的航空公司規定。
  禁止託運物品詳如本文前面所講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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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入境韓國攜帶物品的注意事項。(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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